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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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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

求,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并重新颁布了修订后的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

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预算法》中前后六次提及“绩效”一词,明确

提出公共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贯穿预算编制、审查、执行、决算、结果活动整个过

程,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我国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的“绩效管理”的要求也随之

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为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监督和管理,自2000年财

政部成立课题组对如何借鉴西方国家公共支出绩效考评制度进行了系统研究以来,中

央及地方财政部门逐步推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同时也在实践工作中不断的摸索

和规范。本文以中央部门、北京市为例,结合近些年大力推行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类

型,分别列示两级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发文及要求。

中央部门篇

一、关于绩效目标管理

(一)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预〔2015〕88号)

1.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包括绩效目标及指标的概念、绩效指标设定方法、工作程

序等,以及绩效目标申报表模板和填报说明;

2.绩效目标审核工作:包括审核主体、内容、程序等,以及绩效目标审核表模板

和填报说明;

3.财预88号文还明确预算执行结束后,资金使用单位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

绩效自评,并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18-2020年支出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财预〔2017〕88号)

文件要求:部门要填报一级项目、二级项目的中期和年度绩效目标及相应绩效指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政策汇集

刘玲

(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编者按:近年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和制度文件不断更新,本文梳理了截

至2017年9月中央和北京市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面现行的政策文件及要求,以

便于大家全面、系统了解中央和北京市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现状。